大量学术研究正在调查与抗击 Covid-19 有关的一系列国际法律问题。这篇简短的文章旨在通过评估占领国在这方面的义务来为这场辩论做出贡献。据许多消息来源报道,Covid-19 已经蔓延到被占领区,例如 OPT(例如此处)和北塞浦路斯(此处)。这篇文章并不关注一些占领国采取的具体措施的合法性,因为这需要比目前更深入的事实和数据知识。相反,它概括地描述了相关的法律框架,为未来的进一步分析铺平了道路。
1949 年《日内瓦第四公约》第 56 条
占领法包含一系列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的规则。主要 紐西蘭 Whatsapp 數據 规定是《占领法》第 56(1) 条,根据该条规定:
占领国有义务在其现有手段的最大范围内,与国家和地方当局合作,确保和维护被占领领土内的医疗和医院设施与服务、公共卫生和卫生,特别注意采取和执行必要的预防性措施,以防止传染病和流行病的蔓延。
该条款的开篇就表明了其作为勤勉行为义务的性质,即使该条款要求占领国做出超乎寻常的勤勉。“尽最大可能”这一表述大大减少了占领国逃避责任的情况。
该义务的目的是保障和维护被占领土的医疗保健系统,特别注意“采取预防和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和流行病的蔓延”。这是与 Covid-19 特别相关的规定。Pictet的评论列出了许多抗击流行病的措施,例如教育公众、分发药品、体检和消毒、建立医疗用品库存、向流行病肆虐的地区派遣医疗队、隔离和安置传染病患者以及开设新医院。为了履行这一义务,被占领伊拉克的联盟临时管理当局决定拒绝患有严重传染病的个人入境伊拉克(此处,第 15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