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所得税的依据。 在扣除假设中,法律规定可以扣除对在该国注册的私人养老金实体的缴款,该实体的负担由纳税人承担,旨在涵盖类似于社会保障的补充福利 [4]。 该法提到“社会保障缴费”,毫无疑问,普通缴费可以从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中扣除。然而,法律对于特别缴款没有明确规定,这为联邦税务局不授权扣除这些缴款留下了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对 2019 年 2 月 26 日第 6005 号咨询解决方案— SRRF06/DISIT的理解 ,基于 2017 年 7 月 6 日第 354 号 Cosit 咨询解决方案 [5]: “只有对居住在巴西的封闭式私人养老金实体的正常缴款(旨在为福利提供资金的缴款)才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但须符合立法规定的条件,并遵守确定时计算的总收入 12% 的限额。年度调整申报中应缴纳的税款计算基础”。
联邦税务局的理解是只允许扣除普通缴款,因为特别缴款(用于弥补赤字)的目的与所得税法规定的目的不同,由于以下原则税务事项严格合法(联邦宪法第 150 条第 6 款),不会授权扣除。 联邦税务局的立场导致许多纳税人向法庭寻求扣除特别贡献的所得税计算基础的权利,因为法律没有做出任何限制。 尽管高级 WhatsApp 号码数据 法院尚未就此事发表声明,但2018 年,联邦司法统一国家小组确立了这样的论点: “受助人的捐款旨在重组封闭私人企业的财务”养老金实体可以从所得税计算基数中扣除,但要在法定限额内(第 9,532/97 号法律第 11 条)” [6]。 因此,有空间向法院寻求扣除特别社会保障缴款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以及在确定收入申报中应纳税计算基数时计算的总收入的12%的限制 [7]。 [1] 2001年第109号补充法第3条。 [2] 2001年第109号补充法第19条。
第六十九条。为资助社会保障性质的福利计划而向补充社会保障实体缴纳的缴款,可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和条件下在征收所得税时扣除。 [4] 第八条 历年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据为: I – 日历年内收到的所有收入,除了免税、不征税、完全在源头征税并须缴纳最终税款的收入; II – 相对扣除: e) 向位于该国的私人养老金实体缴款,其负担由纳税人承担,旨在支付类似于社会保障的补充福利。 [5]主题:个人所得税— IRPF 摘要:对封闭式补充养老金计划的特殊缴款。可归纳性。 |